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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校内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服务考核评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12-01        浏览次数:

各有关单位:

为做好我校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,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监理的监管,提高校园修缮工程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诚信履约和服务意识,总务部根据《总务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办法(试行)》,决定对2024年11月-2025年10月期间校内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服务进行考核评议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考核评议对象

本次考核评议范围为2024年11月-2025年10月校内修缮工程各施工单位及对应负责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(本次考核暂不含揭阳校区)。

二、考核评议方式

1.依据标准:各校内评议单位按照《总务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办法(试行)》(附件 1)中的评价指标与要求开展评议打分及撰写评语意见。

2.评议项目:各校内评议单位在评议过程中需对照《校内各单位 2024 年 11 月 - 2025 年 10 月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 2),对涉及本单位的具体项目对应的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进行评议,避免漏评、错评。

3.表格获取:请各评议单位自行下载《考核评价评分表》(附件 3),分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两部分表格,完整填写评议打分和相关内容。

4.考核评议表提交时间及地点:请各校内评议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(周五)上午10:00 前,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考核评价评分表》送至各校区指定地点,具体地址分别为: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十栋 410 室、东风路校区北院学生宿舍6栋103室、龙洞校区行政楼303室,或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530967079@qq.com

三、校内评议单位

参与本次评议的校内单位有:校长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处、保卫处、轻工化工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管理学院、计算机学院、材料与能源学院、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数学与统计学院、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、艺术与设计学院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、生物医药学院、集成电路学院、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、卓越工程师学院、国际交流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通识教育中心、继续教育学院、网络信息与现代化教育技术中心、分析测试中心、创新创业学院、医院。

感谢各单位对本次考核工作的支持,如有其他疑问,请联系各校区修缮负责人:大学城、番禺校区吴老师39322836/13662446663、东风路、沙河校区崔老师13560161619、龙洞校区温老师13560055998。

附件1:总务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办法(试行)

附件2:校内各单位2024年11月-2025年10月项目汇总表

附件3:考核评价评分表汇总



总务部

2025年1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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