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障公有住房各住户生命财产安全,总务部对公有住房安全进行检查,发现如下安全隐患:
一、部分住户在消防楼梯、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,造成安全通道堵塞,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;
二、部分住户在楼顶天面种植蔬菜、堆放杂物,增加楼房承重,引起污水沉积,造成顶层漏水等,影响房屋结构安全;
三、部分住户将花盆、拖把等物品放置在阳台边缘位置,有高空坠物危险,对楼下行人造成安全隐患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28条、《民法典》第286条、第1254条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请相关住户进行整改,要求如下:
一、请在2025年3月20日前将堆积在楼道、楼梯以及楼顶天面等公共区域的杂物清理干净;将楼顶天面上种植的蔬菜以及种植蔬菜的容器、泥土运走。逾期未清理将视为无主废弃物,由物业统一清运;
二、请时刻保持警惕,将私人物品放置在安全位置,杜绝高空坠物危险;
三、拒绝整改的住户名单将抄送所属学院/部门。
总务部
2025年3月14日